【捷克斯洛伐克的繁荣和土地改革】中欧各新国中要以捷克斯洛伐克最为繁荣,这是因为其经济状况较为优越,统治的民族又采取宽大的态度,而且政府的领导者多有才能。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制定了两院制的共和新宪法,并选举大学教授马萨里克(Masaryk)为总统。新政府最大的功绩就是土地改革,这项事业开始于1919年,到1926年大功告成。从前的土地只属于数百个大地主,现在五十万以上的农民都拥有自己的田地了。
【宗教问题和少数民族问题】捷克斯洛伐克新政府的困难有两个:一是教会问题,二是少数民族问题。在奥匈帝国统治时期,捷克斯洛伐克本来信奉罗马天主教,教士大多属于德国人,而且多用德语。1920年捷克人设有独立的教会,改用捷克语,任用捷克的教士,而且另设学校,把宗教作为选学科目,因此引起了罗马教皇的反对。就是如今[1],政教依然未能完全分离,政府和教皇也未能完全谅解。此外,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国内民族的复杂。捷克斯洛伐克人虽然占大多数,但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德国人、马扎尔人、犹太人、波兰人和鲁德尼亚人等,各族间因为文化语言的不同,常起纷争,其他民族的人对于捷克人的统治当然不免猜忌。不过马萨里克的政策不但注重公平,而且设法使得全国人民不再感觉到种族的差异。因此1926年以后,各少数民族大多一改以前的反对态度,开始支持政府。政府也尽可能地任用少数民族的领袖,并与之共事;而且实行地方自治的政策,使得少数民族不再有不满的意思。捷克斯洛伐克之所以在欧洲新国中进步最大,确实不得不归功于政府当局广阔的心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