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“主智的创造的”人生观
依据架构论和层创进化的宇宙观,张东荪又提出了所谓“主智的创造的”人生观。他认为,人生的目的是“把自己弄得圆满完成”,即“人格的自己构成”。人格就是理智,它的构成不仅是“理智的有机化”,而且是“当下的理智”。由此,他提出了“主智的”人生观:“著者相信把人生完全托付与理智乃是最相宜的人生观。所谓完全托付理智就是凡事必以理智为指导。理智以为可则可之,以为不可则不做。”[14]理智可以改造生活,我们理想的生活便是开发理智,不断改造人性。这种人生观,不仅强调理智对人生的指导作用,而且强调人生应该奋发向上,有所创造,故又称为“创造的”人生观。同时,他主张对于人欲只能一方面移欲,一方面给予最小限度的满足,因此它又称为“化欲的”人生观。张东荪抬高理性、贬抑人欲,与宋明理学“存天理、灭人欲”的观点有形似之处。但“主智的”人生观以层创进化论的宇宙观为哲学基础,将人生的目的归于“把自己弄得更文化些”,强调人生的价值在于“其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进化上所贡献的影响大小广狭”,因而主张人生应该是向上奋进的、创造的,这些都是合理的、进步的,充满了近代理性主义、个人主义、创造主义精神,是其人生观中的积极部分。但同时,也带有明显的“自我实现论”的倾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