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园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,教师合格率基本达到“九五”规划的要求
在“八五”学前教育事业迅速发展、教师数量迅速增多的情况下,提高园长和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是“九五”规划的重要目标。
为实现这一目标,1996年1月,国家教委颁发《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、职责和岗位要求(试行)》。该文件是根据我国学前教育对幼儿园园长素质提出的要求制定的,是培训、选拔、任用、考核幼儿园园长的基本依据。文件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,通过组织岗位培训、日常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锻炼,使幼儿园园长努力达到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。
同时,国家教委还为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,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,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国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,使园长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得到较大提高,能够正确理解、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形成正确的教育思想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。为确保培训的质量,国家教委制定了《全国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(试行草案)》,并由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了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的教学大纲及教材,明确将园长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经费使用范围。各地根据该文件的精神积极落实此项工作,以幼儿师范学校、教师进修学校、教育学院、高等师范学校为依托,建立了一大批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基地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分期、分批地对城乡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