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这样两个年轻人,他们喜欢同一个明星,并且要去看他的演唱会。其中一个花去了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张最前排的票。那天晚上他拿着自己偶像的照片和签名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。可是第二天,他却开始为自己的肚子四处借钱,整整一个学期,他都在为还账而苦恼着。在毕业前夕,很多同学都有了自己理想的工作,而他还在为挂科和学分苦苦挣扎。另一位是个会弹钢琴的男生,同样去听了那场演唱会,不同的是他只花了80元钱,买的是最后排的票。从演唱会回来,同学们问他看到了什么,他说他感受到了自己喜欢的音乐。毕业后他去了北京,并在一家唱片公司做后期工作,已经写了几首口碑不错的歌。
偶像是我们一生中指引方向的指向标,就如同在我们迷路的时候,为我们指明方向的北斗星一样,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。因此,喜欢偶像,还要学习他们光彩的外表之下的精神。
其实,不仅我们个人有自己的偶像,公司也有公司的偶像。很多小企业最终成为大公司,也是从模仿偶像、研究偶像,最终超越偶像开始的。
著名的超市品牌“沃尔玛”,就曾以“凯·马特”连锁商店为自己的偶像。凯·马特是连锁超市的鼻祖,当沃尔玛有229个零售商店的时候,凯·马特已经拥有了1891家零售店,而且每家店的平均收入都是同等规模的沃尔玛超市的两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