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一个词条“炮兵”中,恩格斯还写道:“据帕拉韦(Paravey)先生1850年在法国科学院的一个报告中所引证的中国某些编年史资料来看,在公元618年就已经有了火炮。”恩格斯的资料来源很可能是帕拉韦的《关于亚洲和印度波斯古代发明的火药和火器的笔记》,但帕拉韦的说法没有任何根据。除了1232年守卫开封时,汉族人曾甩出一些炸弹外,其实并没有其他使用火器的记载。
辛亥之前十几年,暗杀逐渐成为流行风气。1902年冬,留日学生杨毓麟在《新湖南》撰文,称“非隆隆炸弹,不足以惊其入梦之游魂;非霍霍刀光,不足以刮其沁心之铜臭”。1903年,军国民教育会成立,会规中提到参加革命的“方法三种”:一是文字造势,二是直接参加起义,三就是暗杀。《民报》增刊发表了谋炸清政府出洋五大臣的吴樾创作的“技术指导”——《暗杀时代》,加上他本人亲自“演示”,客观上掀起了“暗杀时代”的高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