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富公以为如何?”赵顼将目光转向富弼。
富弼思忖了一会,欠身道:“臣以为两国之交,以利害为先,信义次之。高丽与大宋,无论从利害信义,都不能弃之不顾。高丽若亲宋,则辽国有腹背之患,此国之大利。今其有求于我,不便断然拒绝,恐其绝宋亲辽也。但出兵燕云自是不行,遣一使者往辽,请辽国息兵,则无不可。至于武器,可以卖武器,不可以卖盔甲,东夷非信义之邦,日后他要背信弃义,是养虎成患。若其定要买,可以卖纸甲与皮甲,铁甲我大宋自用尚且不够,哪有多余卖给他们?至于驻军,不妨许诺。东方海岛,我大国不好乘人之危,强要他的,不如便用一千枚震天雷买下他的岛,亦不使大宋背上趁火打劫的恶名。”
赵顼却有几分心疼,道:“区区一海外荒岛,似值不得这许多。朕以为八百枚震天雷便够了。停止出售给辽国震天雷却是断然不行的。若不卖给辽国震天雷,辽国焉能卖给大宋马匹?”
“陛下英明。”富弼此时侃侃而谈,早就把当年奉劝皇帝“二十年不谈兵事”的立场抛到了九霄云外,“辽国亦虎狼之邦,难言信义。臣在洛阳,亦耳闻辽人战绩,辽主亦可称英主。将震天雷卖给辽人,一要防他仿制,二要防他有朝一日,用来对付我大宋。”